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411-00059 | 组配分类: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21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金梅岭市级湿地公园、丁家山市级湿地公园等6个市级湿地公园,自2015年设立以来,均未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开展公园相关建设,勘界立标、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金梅岭市级湿地公园、丁家山市级湿地公园等6个市级湿地公园,自2015年设立以来,均未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开展公园相关建设,勘界立标、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在整合优化成果批复前,对市级湿地公园按要求规范管理。
2.立即强化日常巡护巡查,加大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力度。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市级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制度。
四、目标任务
规范保护管理市级湿地公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0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为保障军事用地安全,厘清军队于地方对该区域的管理关系,正确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宣州区已申请撤销宣城金梅岭市级湿地公园及其称号。金梅岭市级湿地公园已加强巡护巡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22953
电子邮箱:wenqin01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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