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村级评议后,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农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核实。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