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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210/202506-00054 组配分类: 综合运输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交通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25 发布日期: 2025-06-25

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8:15 来源:宣州区交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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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和《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2023)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尚未备案的,备案经营事项发生变化的机动车维修业户。

二、备案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4、危废委托处理协议复印件,危废处理企业资质复印件,废油桶托盘照片,危废库照片;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应在醒目位置明示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维修质量保证期、常用配件价格、常用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工时单价。

三、备案流程

1.如实填写《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附件1)并准备其他备案材料。

2.向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并递交有关备案手续(咨询电话:0563-2516285)。

3.宣州区交通运输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附件2)、《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附件3、附件4)备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

四、其他要求

1.提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申请的,应保证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附件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附件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

附件3: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附件4:GB/T16739.2-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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