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507-00004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宣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入学办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1.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2.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入学,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
3.外来、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执行以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宣州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体局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以上摘自《宣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序号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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