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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27 21:33 信息来源:区政府 作者: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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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宣州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免试的原则,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生对象

托班:2025年9月1日前年满2周岁(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幼儿。

小班:2025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条件

1.招生范围

东至水阳江东大道-皖赣铁路,南至沪渝高速公路,西至沪渝高速公路,北至敬亭山-水阳江范围内的常住适龄幼儿。

2.招生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户籍,适龄幼儿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住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商业用房、公寓、车库等)标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区域范围内,且房产权利人是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大于50%。

3.政策入园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按政策入园,不占用招生计划名额。

①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等,按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

②合工大宣城校区在编在岗教师子女,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执行;

③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人才子女;

④在招生范围内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招生范围内的家庭,同一对夫妻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政策,依法生育的二孩、三孩。

以上四类人员由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宣州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招生计划

幼儿园

招生名额(名)

幼儿园

招生名额(名)

托班

小班

托班

小班

宣城市第一幼儿园

叠嶂园区

200

25

宣城市第八幼儿园

思佳园区

25

 

宣城市第一幼儿园

澄江园区

50

25

宣城市第八幼儿园

云境园区

50

50

宣城市第一幼儿园

敬亭新苑园区

50

25

宣城市第九幼儿园

前城上东郡园区

 

50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

实验园区

75

25

宣城市第九幼儿园

东方燕园园区

 

50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

飞彩园区

75

50

宣城市第九幼儿园

舟基园区

75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

西林园区

50

25

宣城市第十幼儿园

50

75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

同曦园区

 

100

宣城市第十一幼儿园

(和园、沁园园区)

50

50

宣城市第二幼儿园

敬亭苑园区

25

25

宣城市第十二幼儿园阳德园区

50

 

宣城市第六幼儿园

中锐园区

100

 

宣城市第十二幼儿园宛溪园区

50

25

宣城市第六幼儿园

向阳园区

 

50

宣城市第十二幼儿园烟雨路园区

50

50

宣城市第六幼儿园

碧桂园园区

125

 

宣城市第十五幼儿园希达园区

25

50

宣城市第六幼儿园

滨湖园区

75

75

宣城市第十五幼儿园开达园区

50

50

宣城市第八幼儿园

盛世御景园区

75

 

宣城市第十六幼儿园

25

25

宣城市第八幼儿园

锦绣华府园区

75

 

宣城市一二六学校(幼儿园)

 

75

四、招生方式

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网上登记报名。若登记报名人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且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分批次(一批次为户籍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相统一的幼儿;二批次为户籍的幼儿;三批次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幼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6月27日,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门前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意见和相关信息。

(二)网上信息登记

7月3日至5日,登陆网址:http://dj.changyan.com/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登陆,使用家长手机号注册,每名幼儿限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同时招生托班和小班的,限报一个年级)。对网上报名操作存在困难的家长,可到拟填报的幼儿园咨询,在该幼儿园指导下注册、登记。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A、B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A.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一经录取,一同办理入园手续;B.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分别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三)资格审查

7月6日幼儿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登记报名的幼儿园现场提交并接受资格查验(原始证件用于审核,复印证件由幼儿监护人签名后交幼儿园备案),查验合格,通过资格初审。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录取方式

1.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3.7月24日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时,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学、幼儿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对电脑派位现场和过程进行监督。7月25日至27日公示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拟录取名单。

(五)名单公示

7月底前,完成资格初审,符合报名登记、电脑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在各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具体报名事项关注所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六、城区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住址(即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标注的地址)位于沪渝高速公路以南、以西的幼儿就近到市十幼(金达园区、茂盛园区、新港园区)、市十一幼(和园园区、沁园园区)、市十六幼;水阳江东大道以东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的幼儿就近到宣城一二六学校登记报名,登记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参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方式按计划录取。

(二)市二幼宛陵湖新城幼儿园房屋等固定资产产权属于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免费提供给市二幼使用,开发企业与市二幼已签订宛陵湖新城业主幼儿入园协议,该幼儿园单独招生(宛陵湖新城业主适龄幼儿只在该园登记报名),由市二幼制定招生意见报宣州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七、组织领导

成立宣州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日常工作。

八、招生纪律

参与招生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本工作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宣州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宣州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63-3013711、3024395;招生监督电话:0563-3027363。

附件:报名登陆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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